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的步骤
1. 准备材料
本人亲自办理: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
委托人的护照复印件
委托人的学位(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人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2. 在线注册与登记
访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官网进行留学生报到登记。
注册账号并登录系统,填写相关信息。
系统将在一个月后生成带登记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供教育组老师盖章。
3. 提交材料
亲自提交:
带齐所有准备好的材料,前往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
委托他人提交:
将所有材料(包括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寄往大使馆或总领馆。
4. 等待审核与办理
提交材料后,等待大使馆或总领馆的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5. 领取证明
可以选择亲自前往大使馆或总领馆领取证明。
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或要求将证明邮寄至国内地址。
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必须在毕业回国前两周内进行,不可提前办理。
如果已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可在取得证书后委托他人或机构办理。
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随时联系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或帮助。
相关政策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请根据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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