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成都落户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申请条件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出国学习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所需材料
毕业证、毕业证明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成都人才服务码”验证的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
与在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省级社保的提供)。
房产证明/入户地址户口簿等(可选择落户集体户)。
落户线上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到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或者规定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
审查:办理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决定:办理机关负责人依据审查意见签署。
其他相关政策
购房入户:2014年6月1日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入户。2014年6月1日后,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学历、职称类入户: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成都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投靠入户: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等。
建议: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成都时,需仔细了解并满足上述条件,准备好所需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才引进部门,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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