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留学生落户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年龄要求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对于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留学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对于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留学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其他条件
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无违法行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
个人需准备的材料包括正面免冠的彩色证件照片。
对于攻读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正本、申请人身份证件以及本人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对于访问学者,需提供《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和申请人身份证件、留学前在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访问邀请函或推荐函、如属公派访问学者的人员还需提交国内公派任务批件和单位公派协议、做访问学者期间的项目成果及已发表的课题论文摘要、出国访问期间的护照及签证页等相关材料。
社保要求
根据最新消息,社保要求也可能即将出台,很可能需要缴纳至少6个月的社保。
建议留学生在申请落户前,详细了解并确认所有条件和要求,及时准备并提交所需材料,以确保落户过程的顺利进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