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工作转档案的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户籍卡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如适用)。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副本(如果留学期间获得了国外学位)。
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须在档案转出前在回国处办理)。
档案转出手续(原则上需要本人亲自前来办理,特殊情况可委托代办,但需提供有本人签名的委托书)。
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如果档案在出国前的学校,由学校出具;如果在用人单位或人才中心,由存档机构出具)。
其他学习材料(根据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如在国(境)外获得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填写表格(如《出国留学人员登记表》)。
调档函(由档案接收方开具,以证明档案接收单位的身份和接收意向)。
档案转出证明和档案资料(原档案所在地单位收到调档函后,将档案资料和转出证明寄给接收单位)。
档案接收回执(新单位收到档案后出具,并邮寄回原档案管理单位,以完成整个转移程序)。
办理流程
本人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
持调档函与档案所在单位(如学校)办理调档事宜。
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给据邮件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注意事项
档案转递过程中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避免个人自带档案。
留学回国后,应及时与原人事档案存档机构联系,并将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作为补充材料与原人事档案合并归档。
建议:
在办理档案转移前,建议咨询当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相关网站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如果学校提供档案保管服务,可以优先考虑将档案存放在学校,以便于后续的档案转移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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