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留学办理机构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公司注册
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租房办公并签订租房合同。
制定公司章程。
开设银行账户。
进行税务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并进行公司备案刻章。
资质审批
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留学中介资质。
根据不同类型(纯中介或培训加中介),备案要求可能有所不同。
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如法人资格证明、工作人员简历、合作协议、资产证明等。
业务准备
确定拟开展的中介服务业务范围和计划。
准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人员情况证明。
准备资金和固定资产的有效证明。
团队建设
招聘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顾问团队。
建立合适的奖效制度,确保员工受到公平待遇。
建立合作关系
与目标国家的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更多留学选择。
创建在线平台 (如需要):创建一个包含服务、教育资源、学生社交网络的在线平台。
营销推广
制定营销策略,包括宣传推广活动。
利用社交媒体、网络广告等方式进行推广。
运营与服务
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法律咨询。
代办入学申请。
提供签证服务。
进行出国前的培训等。
关注客户反馈,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注意事项:
提供优质的服务是经营留学机构的关键。
了解需求,明确自己的留学需求,包括学习地点、专业、预算和服务类型。
通过网站、社交媒体和客户评价了解留学机构的资质和服务质量。
亲自到留学机构进行咨询,以更好地了解其服务质量和专业能力。
相关政策:
国务院并没有取消留学中介资格认证,只是把原来不要脸的前置审批变成了后置审批。
审批程序: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和证明报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根据相关法规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审批条件:
申办者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至少有5名熟悉国内外教育情况及自费出国留学政策的工作人员。
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有必备资金用于赔偿中介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损,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应为中国公民,具有境内常住户口。
报送材料: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证明。
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资产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机构章程。
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及可行性报告。
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
通过以上步骤,你可以顺利完成留学办理机构的成立。建议在准备过程中,详细咨询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材料和流程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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