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日本留学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护照复印件 ;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进修或研究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日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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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明回信地址的信封并贴好邮票,以及联系电话;
委托办理函(如委托他人补办);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例如:
身份证的更正证明(如果毕业证上的出生时间与身份证不符);
招生名册(如果毕业证填写错误);
学校档案馆的公章(如果需要);
出入境事实证明(如果已离开留学国);
在读证明或修了证书(如果需要)。
办理地点
留学人员应根据所在领区到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长期有效,原则上不予补办。
如果确实需要补办,应重新邮寄全部申请材料,并附信说明原因,写清楚遗失《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编号及出具时间。
建议: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补办留学证明,建议尽早联系所在领区的使领馆教育处(组)或通过委托在日本的友人进行办理,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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