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规定,入境美国时携带的现金和金融票据(包括美元或外币现金、旅行支票、现金汇票和可流通证券等)总额如超过1万美元(以个人或共同旅行的家庭或团组为单位),应主动向海关申报。如果携带金额超过1万美元没有申报,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全额没收:
海关有权没收所有未申报的资金。
罚款:
可能会被处以罚款。
法律起诉:
严重的情况下,可能面临刑事起诉,包括“现金走私”或“洗钱”的罪名。
因此,建议留学生在入境美国时,务必如实申报携带的现金金额,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麻烦。携带超过1万美元的现金时,需要填写FinCEN 105表格进行申报。
此外,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出入境携带现金的具体规定如下:
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需申领《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
携带金额在等值5000美元以上至20000美元(含20000美元)的,应当向银行申领《携带证》。
携带金额超过等值20000美元的,海关不予放行。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跨境资金流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同时也有助于防止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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