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是用于证明个人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相应学位或成果的官方文件。以下是关于该证明的一些关键信息:
适应对象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
包括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者。
所需材料
攻读学位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
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情况下,需办理临时资格证明。
有效的护照或港澳通行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步骤
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在网上填写《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件和材料。
缴纳申请费,并在网站上打印收据。
审核通过后,颁发相应证明。
领取证明时,需携带身份证和缴费收据等材料。
其他信息
该证明是留学生落户深圳所必需的材料之一。
持该证明的人员享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若干规定》规定的相应待遇。
建议:
办理此证明前,请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提前了解并确认所需材料的具体要求,以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办理进程。
若选择在线申请,请确保网络环境安全,并妥善保管好个人隐私和申请材料。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