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通常指的是 《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是留学生在办理引进落户、居住证、申请创业资助等业务时所需的重要文件。该证明的办理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准备。
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公派或自费出国学习,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在国内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公派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或工作一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
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件(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如系代办,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件(收复印件并验原件)和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攻读学位的人员提供《留学人员资格审定表》(收原件)。
攻读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访问学者或博士后需提供留学前在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以及国外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的访问邀请函或推荐函。
办理流程
1. 准备上述所需材料。
2. 在网上填写《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件和材料。
3. 缴纳申请费。
4.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颁发相应证明。
5. 领取证明。
注意事项
办理时限通常为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材料需真实有效,任何虚假信息可能导致申请失败。
《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是留学生享受相关待遇的重要凭证,务必妥善保管。
以上信息提供了关于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的全面概述,希望对计划出国留学的同学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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