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在成都落户的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以上均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合法稳定住所
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或单位集体户
或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
其他条件
在国外取得学位,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回国后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
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的工作单位。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
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不满一年,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满三个月,同时具备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
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无违法犯罪记录。
其他额外条件
在国内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学士及其以上学位并在海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外国永久居留权,到成都工作的回国人员,可按本人拥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亲属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
建议:
留学生在申请落户成都前,应仔细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在申请前咨询成都市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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