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归国证明的步骤如下:
本人亲自办理
时间:毕业(结业)回国前两周内。
所需材料: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如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地点: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
委托他人办理 (如本人无法亲自到场):所需材料
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
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
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
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如已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需提供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
地点: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
网上注册登记
步骤:
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后,需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
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
提交申请材料
所需材料: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及已获得何种学位。
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毕业证及学位证。
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可不提供考试成绩,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方式:在所在地区的使馆教育处指定网络系统上提交相应的申请表格。
审核与领取
审核: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材料,核实无误后,将申请提交给公安机关审批。
领取:审批通过后,可以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建议在办理留学归国证明前,提前规划并整理好申请材料,遵守申请要求,耐心等待审批结果。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可以随时联络相关教育部门进行咨询或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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