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证明的办理流程如下:
注册与登记
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注册,注册后一个月系统才能打印出带登记序列号的留学人员报到登记表,供教育组的老师盖章。
准备材料
本人办理:需携带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委托他人办理:如已结束学业但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材料
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后打印,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毕业证及学位证。
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办理地点
不同区域在不同使馆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可在留学生报到登记系统注册时查询或咨询相关大使馆教育处。
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通常为毕业(结业)回国前两周内。
如材料寄出但证明还没办下来就回国了,可要求教育组把证明寄回国内地址。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否则可能导致办理失败。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顺利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建议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并按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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