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后办理档案的步骤如下:
完成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留学回国人员需首先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准备建档材料
根据个人留学经历,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九年义务教育证书等。
如果国内已存在毕业生档案,则需要找到国内学历的档案办理调档或材料归档手续。
联系户籍地人才中心
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户籍地的人才服务中心,了解建档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建立档案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户籍地人才中心,提交材料并签订《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人才服务中心会出具《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接收函》,并为你建立档案。
档案存放
档案可以存放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委托的人事代理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确保第一次社保是交给你想落户的那个城市的,以便享受留学生落户的优惠政策。
调档
如果在出国前档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其他机构,需要办理调档手续,将档案转入户籍地的人才中心。
注意事项
如果个人保存档案超过2年,档案会变成“死档”,需要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激活手续才能使用。
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档案的建立和存放。
建议:
留学回国后应尽快办理档案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就业、落户等事宜。
在准备材料时,务必仔细核对所有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对流程不熟悉,可以咨询专业的留学服务机构或律师以获得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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