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
报到登记表打印件:
登录中国驻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进行注册登记。
使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打印登记表,并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就读证明信原件:
由就读学校出具,说明学习起止时间、专业、学位等信息。
有效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护照身份页和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毕业证及学位证: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
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如没有考试成绩,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回国机票复印件:
回国机票的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其他额外材料:
交换留学生需提供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
博士后需提供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访问学者需提供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2. 提交申请
亲自办理:
携带所有准备好的材料,亲自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提交。
委托代办: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可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 等待审核与领取
审核过程:
教育处收到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打印寄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领取证明:
申请人可通过报到登记系统查询办理状态,或按照教育处的通知领取证明。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邮寄办理,则只需提供复印件。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免遗失。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且不可提前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留学生联。
如需在回国后对国外取得的学历证书进行认证,可持《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相关规定
请根据最新的官方指南和使领馆的具体要求准备和提交材料,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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