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出国留学机构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制定商业计划 :进行市场调研和竞争分析,确定服务定位。注册公司:
选择公司类型并完成注册手续,包括企业核名、提交相关资料、领取营业执照、公司备案刻章、银行开户、税种核定等。
获取资质:
申请办理教育咨询服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
招聘专业人员:
招募具有相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顾问团队。
建立合作关系:
与国外院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
宣传推广:
制定营销策略,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审批程序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并提交规定材料。
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将申请材料和证明报教育部审批。
教育部根据相关法规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通过教育行政部门送达申请人。
审批条件
申办者应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至少有5名熟悉相关国家教育情况的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有必备资金用于赔偿中介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损,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应为中国公民,具有境内常住户口。
报送材料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法人资格证明。
法定代表人、主要工作人员的简历和相关证明。
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签署的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及经认证的国外签约方法人资格证明。
资产证明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机构章程。
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及可行性报告。
办公场所及办公设施证明。
服务内容与流程:
提供留学规划、院校申请、签证办理、行前指导等服务。
建议:
在成立留学机构之前,建议先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来支持业务运营。
与国外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时,要确保合作机构的合法性和信誉度,以保护服务对象的权益。
在申请资质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准备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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