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出国留学主要分为 官费留学和 自费留学两种。
官费留学
需要个人或家庭有功劳,政府可以奖励出国。
1916年,北洋政府教育部颁布《选派留学外国学生章程》,规定了获得选派资格的条件,包括参加检定试验和国内大学毕业者需通过两次考试。
留学生主要由各省派遣,北洋政府后期各省独立制定留学规范。
庚款留学贯穿整个民国时期,为留学生提供资金支持。
自费留学
门槛相对较高,因为当时出国不需要护照,也不需要填写复杂的材料,甚至去日本留学连签证都免了,只需填写一个表格,第二天就能批准。
自费留学需要家庭经济条件较好,通常只有“富商、大贾、高官、显贵的子女”才能负担得起。
建议
如果家庭条件允许,可以考虑官费留学,这样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资助,且有更多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如果家庭经济条件有限,自费留学也是一个选择,但需要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资金,并且要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