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材料
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
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如护照、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监护关系证明及受教育人的出生证明,需公证。
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学生学杂费总额的证明材料。
财产抵押或质押的相关材料,如抵押物清单、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承诺或声明,以及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文件。
第三方担保的相关文件,如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资信证明材料。
在贷款行设立的个人储蓄存折原件和复印件或信用卡。
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填写贷款申请表
申请人需填写留学贷款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给银行。
银行审核
银行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包括信用评估和财务状况审查。
审核通过后,银行将通知借款人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签订合同
借款人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若借款人为出国留学人员本人,需要其国内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
如果采用担保方式,担保人需到场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
办理担保手续
办理财产抵押或质押的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若担保人为法人,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财务报表及资信证明材料。
公证手续
如银行要求,还需办理公证手续。
贷款发放
贷款将以一次性或分次发放的方式,转账至借款人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
注意事项:
贷款额度通常不会超过留学学校录取通知书上所列明的费用总和,最高不超过一定金额(如50万元人民币)。
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期限商业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具体利率可能因贷款方式和条件而异。
借款人需提供明确的贷款用途证明,并确保贷款用于留学用途。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申请人可以顺利完成留学贷款的申请并获得所需的贷款资金。建议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贷款,并在整个过程中仔细核对和确认所有文件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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