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南京的要求如下:
学历要求
留学归国人员需要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
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认证材料
需要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就业与社保要求
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35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住房要求
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并租房居住。
其他条件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书。
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教育部认证《教育部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或在国(境)外取得的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
建议:
确保在申请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认证材料和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注意社保缴纳的时间要求,确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确认自己在南京无自有住房,或者与父母共有唯一一套住房,并符合租房居住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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