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户口的安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恢复原户口
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派出所可以凭归国留学人员的出国护照和原户口注销登记直接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跨市、县安置
需要跨市、县安置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如果是国家统一分配的,凭国家教育部和人事部的有关证明,由接收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不属于国家统一分配的,凭护照和接收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在接收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家属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获得博士学位或调整到国家重点项目的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归国留学人员,凭省以上人事部门的有关证明及户口迁移证明,可办理家属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随迁手续。
户口托管
学校可能会提供户口和档案的保管服务,特别是对于暂时未找到工作的学生。对于学制较短的留学生,如香港或英国的研究生学位,学校可能会保管档案两年。
留学生也可以选择将户口放在大学本科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具体托管方案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人才市场。
留学生还可以选择将户口挂靠在国内相应公司或户口上,或者将户口临时存放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集体户口上。
直接落户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的境外高校或在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生,可能享有直接落户某些城市的优惠。
社保落户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的境外高校留学生,或是在特定名单内的单位工作的留学生,可能通过在上海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来申请落户。
不进行迁移
对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户口,或者对回国后户籍没有其他想法的留学生,可以选择不移动户口和档案,而是将它们保存在当地的人才市场。
建议
提前规划:留学生在出国前应提前了解并规划好户口的安置方式,以便在回国后能够顺利办理各项手续。
咨询专业机构: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学校的留学服务中心或当地的人才市场,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保留相关证明:在办理户口迁移和落户手续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护照、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