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落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个人材料
户口本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国内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国外学校学位证及所有成绩单(纸质版原件扫描件,小语种需附带翻译件)
护照、签证和所有出入境记录(所有护照页空白除外)
承诺与授权书
个税税单
婚姻状况材料(如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子女出生证(如有子女)
课表、校历(如提前回国办理落户手续)
公司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两年有效期劳动或聘用合同(网上提交落户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不小于3个月)
公司有档案保管资质的,需要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
单位经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
家属随迁材料
配偶/子女需在留学生本人提出落户申请时一并提出随迁申请
其他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
国(境)外学位证书以及成绩单(需为学校官方版本)
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若国内最后就读学校未毕业)
出入境记录(查询打印范围一般为留学第一次出境至今)
护照(首页、签名页、盖章页、签证页、换签页都需扫描上传)
户口本(需上传户口本的首页和本人页或上传有效的户籍证明)
子女出生证明(出生在境内的子女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境外出生的子女提供当地开具的出生证明)
子女学籍材料(如适用)
建议:
确保所有材料均为官方出具的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提前备份所有电子版材料,并附上查询路径和账号密码。
根据目标城市的要求,准备相应的额外材料,如工作证明、居住证明等。
在提交材料前,仔细检查所有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因材料缺失或错误导致申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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