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认证新规概览
一、 认证评估主体及条件
评估主体: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认证条件:仅对极少数符合一定条件的学位授予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二、 证明信认证服务调整
服务范围:除西班牙和意大利外,不再为其他国别(地区)尚未获得证书的证明信持有者提供认证服务。
生效日期: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三、 认证结果分类
认证通过:申请人将获得认证书。
认证暂时失败:申请人将收到“暂不认证通知单”,可补充材料或进行复核。
认证失败:申请人将收到“不予认证通知单”,无法再提交补充材料或申请复核。
四、 其他重要变化
审查程序加强:对部分院校的硕士、博士学位认证启动加强审查程序,认证申请将延长至不少于60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通知单:若留学生提交学历认证申请后收到“不予受理通知单”,将失去补充材料或复核的机会。
认证书写实性描述:认证书中增加与个人学历经历紧密相关的真实描述。
出入境时长要求:申请认证者必须在境外待满180天。
五、 建议
提前规划:留学生应提前了解并遵守新的认证流程和要求,确保在申请认证时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关注官方信息:及时关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官方通知和公告,以便及时了解政策变化和更新。
准备充分:鉴于认证过程的严谨性增加,留学生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认证材料,以避免延误和认证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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